支持大学生创业,就应该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细致入微的支持政策。创业向一家所谓“金融科技公司”借款3000元,半年时间很快就欠下了10万元重债,由于他一时无法归还这笔巨额债务,借贷公司就不断向他发信息催款,并且扬言要骚扰他的家人和周围同学,给他制造了很大的压力。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了这一校园“套路贷”案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人民日报》7月16日) 重庆这位大学生的贷款动机是为了注册公司创业,相比过往很多“校园贷”案例中一些大学生为了买一部时尚手机等高消费而借贷,这种为创业而借贷在动机上无疑要正当许多,也符合社会提倡的方向。多方对大学生创业均表达了明确支持态度,甚至可以为休学创业的学生保留学籍。但是,大学生注册公司创业最重要的是要得到资金支持,这恰恰是当前大学生创业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利用这样的机会,换上一件时髦的马甲,公然向大学生贩卖他们的“套路贷”,其实质就是坑害学生。 但是,片面地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的支持,也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创业并不必然地给创业者带来回报,而且充满了风险,甚至失败远远多于成功。社会的聚光灯往往照向创业的成功者,常常把失败者屏蔽起来。但金融机构必须考虑到一旦创业失败,借贷出去的资金就有可能成为坏账,给自己带来损失。在各种创业群体中,大学生无疑是风险相对较大的,金融机构行对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缺乏热情,是置身于市场的机构从经济利益出发的一种本能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对于因创业借贷而陷入“套路贷”陷阱的大学生,不仅学校应该出面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属地的政府部门也应严厉打击各种以借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非法机构。在重庆这个案例中,当地警方积极受理报案,保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无疑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