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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饮用水源保护自查报告范文

2019-02-01 17:50:15浏览:75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按照环〔20xx〕35号文件的要求,镇经发办、农建中心、水务管理站对赤水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作全面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

按照环〔20xx〕35号文件的要求,镇经发办、农建中心、水务管理站对赤水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作全面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源地

1、已按要求设水源地保护标志,并立牌警示。

2、取水点上、下各150内无污染物。

3、有专人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

二、东门箐水源地

1、已按要求设立一级水源保护区,并立有一级水源保护区碑和界桩。

2、取水点以上500米,取水点以下100米以内无污染物。

3、供水站有专人监管。

三、小河沟水源地

1、已按要求设立水源地保护标志,并立牌警示。

2、取水点上、下150米范围内无污染物。

3、供水站有专人监管。

四、水质情况

今年3月,经防疫站检测,出厂水质检测达标。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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