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小学班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2019-02-02 12:59:44浏览:5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为了营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不出大的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把安全工

 为了营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不出大的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把安全工作真正落于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教育学生课外活动(包括课间休息)不许追逐嬉闹、攀高下低或出校会客。保护自我,确保人身安全。

 四、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五、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包括上课、食宿等),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六、本班学生在校内、放学、上学路上的安全管理,班上要有措施,有落实,尤其能确保本班学生不做诸如玩火等危险的事。

 七、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宿舍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八、密切观察教室动向,若发现异常(如墙壁倾斜或出现裂痕,房基下陷等)立即上报学校处理。紧要关头要挺身而出,沉着冷静,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九、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教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

 十、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十一、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班主任备查。

 适用时间: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7月15日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教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上一篇:

卫生所目标管理责任书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