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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

2019-02-02 21:06:01浏览:71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发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利器,对于促进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发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利器,对于促进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和运用阶段也需要付出极大的投入费用。单纯依靠传统的筹资方式解决这笔开销,已经无法满足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需要。基于这一背景,知识产权证券化应运而生。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内涵及主要类型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证券化即拥有知识产权或者被授权享有知识产权权利的企业将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债权,交由特殊机构SPV进行综合评估、担保和包装,并将其作为可流通债权进行发行和流通以实现资本的融通的金融操作形式。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知识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它将知识产权作为可估值债权,并将债权发行为证券进行流通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也是一种债权利益的证券化,是融资方式的一种,建立在知识产权的价值之上。

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多方主体的行为才能够形成,第一是证券发起人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或授权使用人;第二是以资产证券化为目的进行经营操作的特设机构即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第三是证券投资者即资本提供方。知识产权证券化在进行操作时需要通过一系列交易流程:首先,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作为证券的发起人,需要将其可能取得的收益转化给特设机杯少一一SPV 其次,SPV 需要将知识产权行信用评级,以确定其价值;第三,SPV根据其评价结果及发起人要求进行信用增强操作,以对其进行包装和升值。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主要类型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本融通方式,其基础是证券化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或知识产权债权。按照资产标的不同,知识产权证券化可表现为以下3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这种方式将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即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为基础,将这些权利转变为商品而形成的收益作为企业现金流量。这些商品形式可能表现为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销售、许可使用和转让等。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法律权利,其在转变为证券以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具有较大风险。

第二,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它将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实施后形成的商品费用等债权费用作为基础资产,并将这种债券收益作为证券化的投资。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以知识产权商品化的成果作为基础资产,其期望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性意义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化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

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将企业的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的方式,能够避免将企业的整个资产投放到具有较高风险的证券市场,同时企业还能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流动资金,从而化解了企业的资金风险。传统的资金融通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则更重视对知识产权预期收益的信用评价。因此,中小企业能够更加容易获得资金支持。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企业的主动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往往而临着资金支持的压力,企业的自主创新受制于自身的资金现状。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研发往往需要通过银行借贷或者民间资金进行,这种方式需要而临的风险极大。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现金流用以生产和创新,企业也能够通过社会的资金池获取独立的发展。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促进知识产权融资作用的发挥

相较于从银行获取的担保贷款来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向社会发行证券能够获得较低的利率,以更小的代价实现融资,并通过证券化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所获取资金的作用。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知识产权权利的价值,也能够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授权使用人从中获取更多的资金。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而临的风险分析

知识产权证券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从投资人处获取更多的现金支持,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知识产权的转化,也关系到证券发行的成功。对企业所拥有知识产权及其权利的综合评估是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前提。知识产权所具有的不确定性特征可能会影响到信用评级的结果。知识产权的不确定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首先,知识产权不是有形资产,其本身的无形性决定了其评估方式的复杂性。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知识产权做出的评估也会有所不同。知识产权不同于固定资产的评估方式,对知识产权的评估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同时评估方式也具有不同的方法体系,采用成本评估法与采用收益评估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其次,知识产权权利转让给SPV时SPV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形成一定的相似性或冲突性。这些资源之间的互补或互斥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本身价值的降低,知识产权融资可能无法实现功能最大化。另外,知识产权权利是一个具有期限的权利,其需要在动态的环境中实现价值,一旦社会技术进步或者科技发展,知识产权具有的价值可能会被破解、吸收,知识产权本身可能不再具有资金投入价值。知识产权权利的动态实现过程也可能会受到市场本身的冲击,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或市场弊端,例如盗版现象的出现都将会导致知识产权权利的瓦解。

四、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防范对策探究

(一)综合评估知识产权价值,合理分担现金流风险

要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首先要评估知识产权的信用评级,笔者认为,应当选择优质的知识产权进行证券化。优质的知识产权具有以下几个标准:首先,优质知识产权需要具有可预见性。这需要在现有的条件之下,对知识产权可能产生的价值进行估算,并选择能够变现的知识产权作为可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其次,优质知识产权需要能够拥有稳定性。知识产权要尽可能的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甚至占有垄断性的市场地位。另外,优质知识产权还需要具备可控性。可控胜是指知识产权要满足权利归属明确,难以被复制的能够尽可能降低风险的知识产权。

(二)完善知识产权公示及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强化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监管,利用制度的优势来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降低知识产权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性。完善的知识产权公示与登记制度能够有效的实现知识产权的可查询化,能够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立足于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公示与登记制度能够将知识产权信息公示出来,保证投资人能够从网络上查询到知识产权的形态、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担保或转让行为,能够利用公众监督的力量实现知识产权公示登记制度的目的。也就是说,利用法律的规范性作用约束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起人的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最大限度的维护资金的安全。

(三)明晰合同责任分配,确立发起人担保义务

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应当详细完善,必须对合同的责任分配进行严格审查,以减少合同漏洞,出现责任不明的状况。合同内容中,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明确说明。关于知识产权年费问题、发生侵权时的维权问题、赔偿额的归属问题等都要做到明确具体。另外,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起人的担保义务也需要予以明确。

五、结束语

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够推动我国企业更加积极的进行创新研发,企业也能够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知识产权证券化也面临着诸多的市场风险、交易结构风险和法律风险,所以,企业需要从制度层而、评估方法方而和合同等方而进行完善,以更好的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进程,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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