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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让公民成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论文

2019-02-02 22:57:59浏览:65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随着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践的发展,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和促进我

随着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践的发展,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和促进我国民主化建设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浅谈让公民成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

一、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

从公民参与的角度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可以说经历了两个基本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期,可以说是政府主导与公民无参与阶段21世纪初期至今,则属于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有限参与阶段。在前一阶段,主要采取的是由政府控制的内部评价模式,即绩效评估的整个过程基本在政府内部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完成,完全限制了公众等其他主体的参与。而到了21世纪以后,以政府为主导的公民参与式评估逐渐兴起,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开始推行这类评估,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该模式体现为在政府主导下,公民作为一般评估主体,对政府管理中的责任、公平、回应、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与评价。

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热情空前高涨,民众评议政府在全国各地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其中典型的有浙江省杭州市对市直机关的综合绩效考评,这项工作的价值核心是四个导向:战略导向、职责导向、群众导向和绩效导向。此外,还有青岛市的市民满意度调查,珠海市的万人评议政府活动等。青岛市将民意指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满意度评价主体为企业、市民和焦点群体。珠海市则采取更为激进的方式,实行的是一种以民意评价为单一内容的绩效评估。

二、当前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

第一,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有限。从目前我国各地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公民参与政府的绩效评估只是集中于部分的、特定内容和环节的评估,评估内容主要由政府部门事先设置,公民参与的只是对政府所列事项的评价,评估时在给定表格上打分或随机表达对政府绩效的看法,主观倾向较明显。而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公民参与处于缺失状态,在工作的最终结果的测评中,也鲜见公民参与。

第二,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形式单一。近年来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形式是满意度测评或社会评价。在实践中公民还没有更多可供选择的途径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由此导致公民无法以更多、更有效的形式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全过程。

第三,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影响力有限。由于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只参与了对部分环节的部分评估,且评估形式也只是关于公民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方面的测评或社会评价。而在政府绩效评估的其他关键环节和要素方面公民却很少有参与或无参与。所以这就导致了公民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进而阻碍了我国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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