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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引领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

2019-02-03 15:38:41浏览:74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一、尊法之威,维护宪法《管子明法解》: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世之仪表。思。管子强调法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主张有法必依,赏罚

一、尊法之威,维护宪法

《管子明法解》: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世之仪表。思。管子强调法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主张有法必依,赏罚严明;并认为人的一切行为规范都应该用法的形式明确,用法衡量天下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法律有没有权威,关键在宪法有没有权威。现行宪法为1982 年宪法,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5 条还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权威是法治权威的标杆。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束之高阁的法律是一纸空文。这次主席特赦令,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这是时隔四十年,习近平再次实施执行宪法有关特赦制度。法律在实践中体现作用和尊严,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违法之人受到严惩、受伤者受到安抚、守法之人获得鼓励。

二、引法先进,党的领导

宪法体现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民事实上成为我国的制宪主体。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早在浙江工作时习近平就已经提出:法治建设体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

党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了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了人民主权。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法律至上,宪法至上,党和政府等一切权力机构,都要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把权力关进法律规则的笼子。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聚焦依法治国,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这在党史上第一次。习近平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依靠和发动群众,不断改善和加强对党的领导,通过建章立制,带头执行。2014 年12 月20 日,习近平监誓,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宣誓就职。今后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法律权威。

三、固法之本,为民服务

毛泽东主席就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指出政府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走出王朝更替的周期律。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法律的制定或修改都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法因人而立而治于人,人乃法之本,制度、法律都是人设计出来的,也需要人去执行。在这个基础上,最根本要搞清楚的问题,是为了谁。政之所要,在乎民心。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习近平表示,担任国家主席责任重大,他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他表示,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四、遵法之道,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据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制定的法律,体现党的领导。文化大革命时曾脱离宪法的执政,行使国家权力就不受任何约束,教训深刻。自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立了八百多部法律。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的情境下,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三项内容有被违反现象。有的地方出现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滥用法律工具为权治张目的事例大量出现。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习近平认为必须下大气力解决。2013年2 月23 日下午,在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坚决排除、坚决防止、坚决惩治,三个坚决彰显了习近平坚持推进严格执法的强大决心。以权利制约权力,通过人民对国家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选举、质询、罢免等方式监督、制约权力;通过深化改革,国家机关适当的权力分工实现相互制约,在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用法律的头脑、法治思维治国。

五、依法之规,基本方略

往者不可谏,来着犹可追。中共十一届三中公报中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这十六字方针,这其中包含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自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立了824 部法律。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的情境下,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三项内容有被违反现象。习近平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在党内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这也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权力是一柄双刃剑。为了既发挥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但有时因权力行使不当而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有的地方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滥用法律工具为权治张目的事例大量出现,出现了以法治面目出现的人治,比如刑事逼供后冤假错案等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必须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用法律的头脑、法治思维治国。规则是事先制订的,都要遵守法度,这就自然会制约权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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