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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

2019-02-11 22:55:39浏览:82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落实“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所”活动,经局领导批准,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落实“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所”活动,经局领导批准,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检查标准

(一)司法所建设工作(20分)

1、按要求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并按期投入使用,得5分。

2、司法所由3名以上全供在编人员组成,其中司法所长须是公务员),司法所应悬挂统一的司法所规范标牌、司法行政徽章,得5分。

3、司法所名称规范,全称为XX县(市、区)司法局XX司法所,得5分。

4、办公用房设置规范,房间标示明显,有电话、桌、椅、电脑等办公设施、设备,得5分

(二)人民调解工作(16分)

1、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五有四落实”,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得4分。

2、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规范,得3分。

3、人民调解经费落实,得3分。

4、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得3分。

5、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的,得3分。

(三)安置帮教工作(15分)

1、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准确,得3分。

2、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到位,得3分。

3、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底数清楚,档案规范,得3分。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得3分。

5、安置帮教机构配备电脑,软件正常运行,得3分。

(四)法律服务工作(14分)

1、有统一的法律服务制度栏,得4分。

2、有法律服务咨询或受理登记本、信访或投诉记录,得5分。

3、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管理规范得5分。

(五)基层管理(35分)

1、统计报表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得10分。

2、所务管理“四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悬挂必要的公示内容,得5分。

3、制度落实,规范,得5分。

4、各类业务档案和资料要齐全、规范,配备常用法律书籍和工具书籍,得 5 分。

5、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法制宣传栏,得5分

6、落实上级要求征订的报刊、杂志,得5 分。

二、考核办法

为增强检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局从县(市、区)司法局抽调两名同志参与检查。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验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重点是对申报示范司法所、第五批国债建设司法所,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此次检查涉及到所有县(市、区)司法局,时间区分:县(市)司法局为一天,区司法局为半天;抽查司法所个数:县(市)司法局为三至四个所,区司法局为两个所。

三、检查要求

此次检查将作为年终司法行政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希望各县(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工作没有到位的,抓紧时间落实。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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