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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复习指导:申论热点--政府“网络发言人”

2019-02-12 02:46:12浏览:602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政府网络发言人一、相关新闻背景 网络发言人制度应运而生 网络民意,需要引导,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如今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政府“网络发言人”

一、相关新闻背景

网络发言人制度应运而生

网络民意,需要引导,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如今网络舆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作为一种利益表达的渠道,网络的影响与日俱增。事实上,许多社会热点问题,都是肇端于网络,风行于网络,并最终在主流媒体的推波助澜下,走向声势浩大。因此,必须对网络舆情实施有效引导,在满足民众知情权的基础上,传递民情,反映民声,疏导民意,推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网络发言人”制度无疑是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空间的延伸和拓展,它取材于新闻发言人制度,又高于新闻发言人制度。

网络发言人制度,应该说是应运而生。在第一时间,准确传递真实信息,正确表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应该是网络发言人的重要任务和第一责任。在这一点,网络发言人与新闻发言人似乎差别不大。网络发言人,甚至可以看作传统新闻发言人职能的一种延伸。在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公共决策方面,网络发言人可能比传统的新闻发言人,承担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政府“网络发言人”首现广东

7月28日晚,在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上,有网友lkd8227822发帖,称广东省韶关市工商局及下辖武江区工商局在处理一起违法广告案件时,涉嫌滥用职权,在罚款对象、罚款数额上比较随意。帖子中详细叙述了被处罚的经过。

第二天一早,广东省工商局负责对外信息的工作人员胡燕妮见到此帖后,向主管领导汇报,广东省工商部门立即进行内部调查。因为该帖反映的内容涉及韶关市工商局,省局将这一情况发给韶关市局,要求其作出回应。很快,韶关市工商局反馈:此帖反映的基本案件存在,但早些时候该案件已由当地法院判决,两审结果都为原告败诉,法院认定工商部门在此事中不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

收到韶关市工商局的回复后,广东省工商局决定将此结果在网上跟帖公布,于是胡燕妮将这一回复于8月3日下班前贴到了网上,使用的网名就是经网站审核的“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

继广东省委办公厅推行“网友意见建议交办会”,实现“网络施政”后,近日广东省职能部门第一个“网络发言人”现身虚拟世界。

广东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彭海斌说,以前遇到网民质疑、提问和网上求助,广东省工商局也一直在回帖和处理,但是处理人不同,留下的网名或域名也不同,没有一个统一的声音。而现在,“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成为广东省工商局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回应网友时统一使用的网名,代表了更权威的声音和更负责任的态度。

彭海斌说,大家不妨把“网络发言人”视作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空间的延伸和拓展,其背后是一个完整的团队和制度,涉及网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交办、回应等环节。“面对网民的‘放炮’、‘拍砖’,我们将以更诚恳更开放的心态回应网民质疑,尊重网民意见,绝不会回避。”

广东省工商局设立“网络发言人”,公开回应网友的投诉,其积极意义在于,体现了政府部门主动面对网民的开放态度。

政府部门以开放的姿态直面民众的质疑,比起那些对信息公开躲躲藏藏、害怕群众质疑的做法来说,无疑有天壤之别。这为疏通民意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网络虚拟世界中也有了代表权威部门、权威态度的声音。

当然,这样一个新生事物,在运行中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在开放的网络空间,网民留帖动辄成千上万,政府机关如何高效并有针对性的回应?有些帖子可能不可避免地有失偏颇甚至过激,政府机关又该如何面对?这些都是人们格外关注的问题。

二、“网络发言人”现状及存在问题

和传统发言人制度相比,网络发言人制度多了些尖锐,少了些含蓄;多了些隔空角力,少了些正面交锋。但不变的是,提问者总想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回答者也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给予回答。不同点是,网络上的草根精神往往会弥漫在尖锐的发问上,所提问题也常常直来直去不容回避。常见的问题有:

1. 网络的互性特点,对网络发言人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新闻发言人,基本上可以视作是单向传递“声音”的。基本上是你说我听。但网络是“你说我也说”。网络发言人如果在政策水平,解读能力,表达水平上不如人意的话,那将是很难适应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网民的各种提问的。如果在这方面能力欠缺,网络舆情的引导效果就要打上一点折扣了。

2. 发言人能否轻松驾驭网络舆情让人担心。网络发言人如果只是简单传递官方态度,对网络舆情缺少必要的关注,对网络特点缺少必要的了解,就很难成为合格的“发言人”。可以想见,今后在网上像“躲猫猫”、“俯卧撑”之类依然少不了,这种网上突发事件,我们的发言人能否轻松应对?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网上舆情的复杂性,也可能令“发言人”手足无措。

3. 网络发言人制度进入普遍的实践层面,尚不止于信息公开这么简单。政府与民间网络上的信息和观点的交流,指向的依然是某个特定问题的解决,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赋予发言人相当的自主权力,更需要构建一套联动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能够将文字的表述转化为解决的切实手段,而不要让网络发言人成为形同虚设的招牌,或者作为应付新兴网络舆情工具。

4. 会不会又陷入持之不久的怪圈。《华商晨报》就提醒人们注意,曾风光无限的市长热线成为“冷线”、政府信息透明的部门官方网站已无人打理“荒草丛生”等等……很多轰动一时或者初衷良好的设想,都很容易在时间的消磨下丧失热情,成了“看上去很美”的明日黄花,这些前车之鉴不是俯拾皆是么?因此,对广东开的这个好风气,我们更应该审视其不足和值得改进之处。

从目前来看,“网络发言人”应剔除本身的两个“特点”。其一,“网络发言人”隐身于网络之中,静看网民的帖子,寻找其中认为需要回复的帖子,不主动与网民进行对话,不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其二,面对网络的海量信息,“发言人”不得不择取帖子回复。这种随意性很容易让一些“网络发言人”回避一些重要问题,而且,这种随意性也不容易让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法制日报》分析说,“网络发言人”如不能与发帖的网民直接对话,无法了解事实真伪和问题的关键,很有可能只对反映的事实草草调查了事,徒然做无用功。

“网络发言人”如何做好与网民互动?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发言人”比现实发言人更为重要,更有挑战性,这是因为现实中的发言人面对的是媒体,总体上理性大于感性;而“网络发言人”面对的是网民,很多时候感性大于理性。公权如何在表达准确意思的同时,也让网民感受到尊重,这显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三、应对措施

1. 政府要调整“身段”,及时跟进网络舆情,真心倾听网民声音,真情解决民困,及时表态,客观调查,迅速发布客观、权威的信息,还原事件真相,化解民众的不解和焦虑情绪,一点一滴地重建政府诚信。

2. 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赋予发言人相当的自主权力,更需要构建一套联动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能够将文字的表述转化为解决的切实手段,而不要让网络发言人成为形同虚设的招牌,或者作为应付新兴网络舆情工具。

3. 高度重视互联网络新闻媒体的局限。不能把法定的沟通渠道变成虚拟的互联网络沟通管道,不能过分依赖互联网络搜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因为那样做不仅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更重要的是,会出现新的互联网络控制制度——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会打着互联网络交流的幌子,屏蔽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信息,把网络发言人制度变成一种互联网络事先审查管制制度。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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