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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他的确是我的钢铁侠

2019-02-16 05:22:18浏览:46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1)  我没有想到,我会在山水堂遇到小茂。那个地方被置换成江西菜馆前,是我们少年时期的乐园。如今的公园已经彻底转化成中

  1)

  我没有想到,我会在“山水堂”遇到小茂。那个地方被置换成江西菜馆前,是我们少年时期的乐园。如今的公园已经彻底转化成中年人跳舞的场所,算是上海奇景。全世界的公园、动物园,唯有中国是从早晨7点就开门,迎接各路阿姨爷叔们跳舞。无论他们的观众是自己,还是孔雀、河马、大象。

  小情侣们不再逗留公园了。我们的乐园,我和小茂,就这样彻底被堙没了。

  公园中,再也看不到见证过我和小茂第一次亲吻的小学生了。彼时他们比我们还要兴奋。那些孩子,现在恐怕已经陆续变成了我们当过的那种纠结苦恼的高中生。这条放学路上,我们简直是看着他们从捧在手中的肉球一路疯长成少先队员。其实我一直很疑惑,那些孩子偷看我们时,不会被蚊子咬吗?那是多炎热的夏天,知了声嘶力竭。反正我那天亲完嘴回到家,腿上被咬了三十几只蚊子块。蚊子亲起人来,可比我和小茂要熟练多了。而往后我们的很多次,也都没有第一次那么耐心,任凭汗珠过境至对方面颊,一路免签。

  再然后,热火朝天的夏日就被切断了。

(山村阅读配图)

  我最后一次见小茂,我们大一。他刚做完手术,捧着一个抱枕,略微浮肿地坐在我对面。那时候,“山水堂”的所在还是一座红茶坊。大理石的桌面,放着一盏可以翻页、又嵌有嘟嘟报声的点单机。茶坊在我们心中,算是一个相对成人化的地方。软坐沙发低矮,就好像塌了似的,小茂的膝盖刚好高过桌板,这令他的坐姿看起来很像的篮球运动员。当然那是他所热爱的职业。凡是写到作文,《难忘的事》,他写篮球;《记一个有趣的人》,他写篮球队员;《记一件集体活动》,他写篮球队比赛。套不到篮球,他就什么都写不出。语文老师问他为什么写来写去只写一件事,他就抬头,嘴巴合不拢,尴尬成O型。额头上冒汗,沿着山水般起伏的面颊,流到脖颈、胸襟、肚皮……最后发出一个怪声:“啊?”

  即使刚历经大病痛,他也是高中时一样,愣愣地注视我,皮肤白得像棉花糖。可面对他,我还是有些怵,且暗自下决心,往后再也不要见他了。我快要搬家,从浦西到浦东,随母亲嫁过江,远得很,他又刚走过生死一线,都是一言难尽。最关键是,其实分手也就分手了,我总觉得背着男朋友去看他不太好。要不是他病了,我也不会和他见面。

  他见我沉静了许久,忽然说:“这次我是偷跑出来的。妈妈不让我出门。”而后他就神经病一样地笑了。我只得问他为什么逃出来还捧一个抱枕,他答非所问,说“小洁,我身上又多一道疤了。”

  疼吗?我心想。“男人有疤好呀。”我却敷衍着答。假装他不过是经历一场伤风打喷嚏。

  “可是我以后不能再打篮球了。永远。”

  哎。永远。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永远。我们不太使用这些夸张的词。但我觉得那个“永远”听起来挺摄人心魄,就像书里叫王若飞的那个人说一个什么词早就从他的字典里“抠”掉了,听起来像挖掉一颗坚硬的鼻屎一样疼痛。

  2)

  小茂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我挺喜欢他,他也挺喜欢我。那时我们在新村附属的中学上学,他个子高,又一年四季穿着长裤。我甚至觉得他可能是一个残疾人,好像电影里的大兵,撩起裤腿,惊现一根钢铁支架。

  他的确是我的钢铁侠。

  有次我赶不及上课,一路飞奔,拐角处撞向他的胸脯,“砰”的一个闷响,邦邦硬。我眼冒金星,抬头望他,他淡定又不正经地说:“对不起郑小洁,我胸硬吧。”

  我心中默念一声“十三点”,头骨疼的要死,但很奇怪,我没想要他道歉。那年我们都初二,在学校里我不是漂亮起眼的女生,也没有被男孩子弹过胸罩带子、或往我的头发上扔难拔的苍耳。他是不起眼的男生,除了有一次因为跟同桌吵架,头上被浇了一碗白菜汤之外,从没引发过任何群体性关注。

  但他用手“撩菜”的那个手势,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后来他上台做检查,说了一句摄人心魄的话:“虽然我揍了王某某,但这是因为他把汤倒在我的头上,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他写不来“侮辱”两个字,自己读到那个高级的拼音时都哽咽了。

  这是他第一次写作篮球以外的事,哽咽的那一句,真是催人泪下。我知道那个拼音,是因为他的检查后来被贴在走廊里。但我在心里原谅了他,我觉得绝对是那个皮大王的错。那个人简直就是上了发条的神经病,因为他有一次抓着我的胳膊说:“郑小洁!新买的袜子为什么有个洞!”……“哈哈哈你这个笨蛋,没有洞怎么穿啊!”

  那个傻冒就像是一个苍耳。我真怕老师怀疑他拉着我的胳膊就是早恋,我怎么能跟这样的人早恋啊!那才是对我的侮辱。

  自从那次撞击后,我和小茂多了眼神的交流。我每天清晨在他的桌肚里塞一听红茶,外包装是一个白色挺括的塑料袋。被他发现是我的那天,我刚结完帐要走出超市,他笔挺站在我面前,好像一堵墙似的,我差点又撞过去。他却矫捷闪开了,指着胸口说,“疼啊”。

  往后的每一个清晨,总是我给他买一听红茶,他给我买一罐可可,害我那一年的第一节课总是憋尿。

  2008年,当美国正式拍摄大片《钢铁侠》时,我才想起小茂来。想起他对我说,“我不当你的钢铁侠了,我这里有一道疤。”他指指胸口,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将抱枕移开,从T恤的圆领处扒开一尺距离,我见到了一个细腻的伤口。那时很多事都开始变得先进、面目全非,计算机从N86变成奔腾、照片不用洗、音乐可以下载。开刀缝合也不必埋线,直接粘合。我还有点不习惯。最难是我们后来渐渐没有了共同语言。有一次他问我的偶像是谁,我说我的偶像是谢霆锋。我问你的偶像是谁呢?他说:我的偶像是成吉思汗。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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