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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标语(45条)

2019-02-17 01:33:53浏览:61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保密宣传标语(45条)  1、严肃法纪,严厉打击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  2、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贯

  保密宣传标语(45条)

  1、严肃法纪,严厉打击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

  2、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3、贯彻《保密法》,做好高新技术条件下的保密工作!

  4、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5、保守国家秘密慎之又慎!

  6、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得十分不可!

  7、增强保密意识,强化敌情观念,确保国家核心秘密的安全!

  8、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管到哪里!

  9、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10、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有线、无线通信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11、不在私人通信、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讲演及互联网上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2、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加大保密执法力度!

  13、突出重点,加强防范,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14、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经济,越要加强保密工作!

  15、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16、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17、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18、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社交活动!

  19、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20、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得十分不可!

  21、一个最公开的行动也有秘密的一面!

  22、谈话有一种魅力,就像爱情和醇酒,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能诱使我们说出自己的秘密

  23、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24、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保密管理规划化、法制化!

  25、认真实施《保密法》,做好高新技术条件下的保密工作![

  26、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27、增强保密意识,强化敌情观念!

  28、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29、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30、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3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3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3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3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3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37、不在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秘密。

  38、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39、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储存秘密。

  40、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存放涉密文件资料。

  41、不带涉密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42、不私自销毁、处理涉密文件资料。

  43、不通过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

  44、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45、不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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