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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2019-02-21 15:27:08浏览:537 来源:证券日报   
核心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20日发布通知称,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

  财政部、税务总局20日发布通知称,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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