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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哮喘也可用糖皮质激素

2018-12-11 17:30:07浏览:21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妊娠期哮喘的治疗与一般哮喘治疗有所不同,要根据孕妇哮喘发作时的轻重程度选择适当的药物。   妊娠期如果哮喘发作每周少于两
妊娠期哮喘的治疗与一般哮喘治疗有所不同,要根据孕妇哮喘发作时的轻重程度选择适当的药物。

  妊娠期如果哮喘发作每周少于两次,夜间哮喘发作每月少于两次,可选用β2-受体激动剂,每次两揿,每4小时一次。上述情况使用β2-受体激动剂,经过吸入、口服等途径用药,在常规剂量下对胎儿没有损害作用。如果用药后孕妇气喘消失,最大呼气流速恢复正常,则吸入β2-受体激动剂暂停,改为气喘出现时再用。如果症状控制不理想,可加用口服茶碱类药物,一般用长效氨茶碱,每晚服1片,以便控制夜间哮喘。有条件的话,在使用茶碱类药物时孕妇应该测定血清茶碱浓度。

  当孕妇吸入β2-受体激动剂需要量增加或每日需要常规应用才能控制哮喘发作时,这提示哮喘病情已由轻度转为中度,需要应用吸入糖皮质激素。经长期观察,每日丙酸倍氯米松200~800微克的剂量,一般认为对胎儿无副作用,可以作为吸入糖皮质激素的首选药物。如果病情未能控制,可加用口服强的松,一般采用每日或隔日顿服。

  当孕妇哮喘严重发作时,需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1~2天,气喘好转后立即改用口服强的松和辅用吸入丙酸倍氯米松,并逐渐减少直至停用口服强的松,单用吸入丙酸倍氯米松维持,亦可合用其他平喘药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以前对哮喘孕妇应用糖皮质激素有较多顾虑,担心其对孕妇,尤其对胎儿有不利的影响。近年来国外学者经长期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特别是通过药物动力学研究证实,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和强的松龙对胎儿没有多大作用,而地塞米松进入胎盘的浓度较大,对胎儿的作用和对孕妇的作用相似。根据以上结果,如果哮喘孕妇因病情需要应用口服强的松、强的松龙或静滴氢化可的松,对孕妇和胎儿来说还是安全的,但地塞米松则不宜用。

  此外,在妊娠前3个月也应尽量避免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某些糖皮质激素依赖的哮喘患者,应尽量改全身用药为吸入用药,其中首选丙酸倍氯米松。对于此类病人,分娩过程是关键,应在进入产房时给予适量的糖皮质激素,防止分娩时生理性紧张导致体内糖皮质激素下降引起哮喘发作。非糖皮质激素依赖的妊娠哮喘患者,则应尽量少用或不用糖皮质激素。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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