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医院 丁 俊 王廷敏
基层医院条件较差,特别是人才资源缺乏,临床工作不可能经常在专家教授的指导下进行。如何使工作有条不紊并不断提高,我们曾经很困惑。自从2002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发布后,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在《规范》的指导下,工作逐步进入程序化,诊疗质量也得到提高。
一次,我们接诊了一位盆腔结核治疗半年无效的女患者,按照《规范》(试行)的要求,采集病史时发现,病人发病前有50天的停经史,而且腹痛发生在突然改变体位时。结合其他资料综合分析,我们的诊断是陈旧性宫外孕,给予手术治疗,使患者很快康复。另有一次,中西医结合科对一位肠梗阻病人准备实行保守治疗前会诊,我们应邀参加。依照《规范》对会诊记录的要求,我们对病人进行了全面体检,发现原来是嵌顿疝,及时进行了手术。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规范》不仅使书写病历规范化,更重要的是它就是一个准则,规范着我们的临床实践活动。可以说,病历书写规范对基层医务人员有着特殊的意义。
现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正式公布实施了。新《规范》根据社会发展做了相应的修订,它更加人性化,而且删去了一些繁琐的、流水账式的记录,让医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按照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进行综合分析,鉴别诊断,制订科学合理的个性化治疗方案,使患者获得最佳疗效。同时还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有价值的临床科研论文,反过来再指导临床实践。此外,医患平等参与,加强了沟通理解,可以减少或避免医患纠纷。
有人担心,规范书写病历会增加负担,降低诊治病人的效率。我们认为,要真正理解新《规范》的目的是提高医疗质量,自觉执行、养成习惯后,就会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与临床路径有异曲同工之妙。千万不要把它当成医务人员逃避责任的文书,也不要只为了应付等级医院的评审而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