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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 近日,华商报报道了《57岁妇女输液中死亡 输的第一瓶液体上写着别人名字》一事。3月2日,安康市汉滨区外宣办回复称,护士为王相慧使用的“氨溴索”系医院治疗室之前存放备用的氨溴索,并非患者“退回”药品,但患者家属对该回复提出质疑。
输液死亡案例
2月27日下午3时许,建民办事处莲花村村民王相慧因肺部不适,到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卫生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肺部发炎,需输液治疗。在做完皮试后,其大儿子到楼下药房取完药品后上楼发现,护士已给王相慧提前挂好了一瓶“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但家属发现,该瓶注射液上写着“杜某”的名字,家属当即质疑,但护士说所用药品和处方是一致的。当换到第二瓶液体时,刚挂上没多久王相慧即昏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3月2日,汉滨区外宣办相关负责人就患者家属在此事件中提出的诸多问题和质疑,向华商报记者进行了回复。
家属质疑1
接诊医生和护士是否具备行医资格?
外宣办答复:事发当日接诊王相慧的是该院医生朱昌柏(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011年参加全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一年),由值班护士姚寒俊(2014年通过国家执业护士考试)为患者做了皮试。约15分钟后,护士王苗(2009年取得执业护士资格)为患者查看皮试结果为阴性。
家属质疑2
家属还未将药品取来,护士为何先用药?
外宣办答复:经调查,在王相慧家属交钱取药期间,护士见患者咳喘难受,就在告知王相慧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先将留存在治疗室里标有“杜某”名字的尚未开启使用过的氨溴索注射液给其用上。建民卫生院对此有监控视频,患者家属可通过监控便可知道护士是否提前告知了患者王相慧。
家属质疑3
药瓶上怎么写别人的名字?
外宣办答复:王相慧所输第一瓶为“氨溴索”注射液。该瓶液体是值班护士王苗从该院护士站治疗室存放柜内取出的患者杜某的存药,故药瓶上标注有“杜某”字样,未开启使用过。王苗为患者输注了标注别人姓名的氨溴索,其主观意愿是考虑短时间内尽快缓解患者咳喘症状,且执行了查对制度并告知了患者本人,符合诊疗原则。不足的是护士未按照要求将氨溴索标识上的“杜某”字样划掉,重新写上“王相慧”名字。
家属质疑4
药品是否存在问题?
外宣办答复:经调查,当班护士王苗明确表示该瓶氨溴索使用前未开启,为患者输注前未添加任何别的药物。目前该药空瓶已经封存,如对此有质疑,可以对药瓶残液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