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18-12-19 19:58:59浏览:35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2018年9月13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上一篇:

乐业实现扶贫产业“两个全覆盖”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