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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渔用配合饲料添加剂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9-01-04 12:28:11浏览:32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近年来,我国渔用配合饲料工业发展很快,但饲料产品很不规范。尤其是对配合饲料起重要作用的添加剂的生产,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鱼
近年来,我国渔用配合饲料工业发展很快,但饲料产品很不规范。尤其是对配合饲料起重要作用的添加剂的生产,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鱼类营养标准,添加剂也就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造成添加剂产品千差万别,许多生产厂家添加的不是"最适量"而是"最低量",不能满足鱼类的正常生理需求,因而也就形成不了全价日粮,生产不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俱佳的全价配合饲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我们在连续三年生产渔用颗料饲料的同时,着重从事了添加剂的开发利用,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现就添加剂生产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介绍如下:
1.注意合理设计添加剂配方
    (1)设计配方要参考国际NRC、ARC或各研究院所给出的需求量推荐标准,再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例如美国的NRC配方,肌醇和胆碱含量要比国产配方高数倍,肌醇有比较好的促生长效果,而胆碱能维持正常的生长并防止出现脂肪肝。应用结果表明,用NRC配方培育出的鲤鱼体型比较细长,低脂肪、高蛋白,成鱼肉味鲜美,但苗种体内脂肪含量太少,在北方地区越冬期间体重要减轻许多,直接影响春天苗种的销售收入。因此,必须结合北方地区的实际情况,越冬前一个月对配方做适当修改。
    (2)注意基础饲料中其它营养物质的影响以及养殖环境与应激的影响。如饲料中不饱和脂肪酸会增加维生素E的需求量;水质的逐年恶性化,夏季缺氧等,会造成许多应激现象,相应地会增加一些维生素的需求量。
    (3)注意产品贮存、加工过程的损失。某些维生素的稳定性较差,在贮存加工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氧化剂、还原剂、高压等过程而损耗,这部分维生素主要有A、D、K、B1、B6、C等,按照国际贯例,应超量添加,超量部分一般为5%-10%。
2.注意添加剂间的配伍性
    各种维生素之间、微量元素与维生素之间、常量矿物元素与维生素之间、常量太物元素与药物添加剂之间、维生素与药物添加剂间存在着配伍禁忌或可配伍性。例如氯化胆碱,因其在添加剂中添加量较高,而又易溶于水,并呈碱性,其商品形式主要为吸附型(含量为50%),在空气中极易吸潮,吸潮后对添加剂中其它有效成份构成不利影响,包括脂溶性维生素和部分水溶性维生素,这一破坏作用在有微量金属元素存在的情况下更为严重,故在生产多维预混料或复合预混料时尽可能不将胆碱混入,而将胆碱单独包装。另外,维生素D过剩时维生素B易缺乏,维生素C强化维生素D的作用,维生素B12与维生素C合用促进鱼类生长发育等。
3.注意正确选择与使用添加剂原料
    (1)主要原料应具备相当的稳定性,并在长时间内保持有效性。主要是维生素A和C的选择,普通维生素A和C在室温下半衰期很短,在加工过程中大部分被破坏。因此目前各种稳定型维生素制品特别是稳定型维生素C制品相继出现,有微囊化、维西平、动力VC、ASTOS、ASPP等。进口ASTOS质量稳定,但价位太高,应用结果表明,国产稳定型VC可以达到理想效果。
    (2)必须具备确切的添加效果,并能达到预期的添加目的。例如添加B族维生素是辅助酶的组成成份,辅助酶参与碳水化合物、脂类和蛋白质的代谢;添加维生素E是一种抗氧化剂,还是"生育酚",还可以防止鲤鱼发生"瘦鳍"病,添加微量元素锌与胰岛素、前列腺素、促肾上腺素、生长激素等有关,还参与DNA、RNA、蛋白质的代谢等。
4.注意添加剂的安全性
    (1)添加剂中的有害金属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限量。这部分有害金属主要包括砷、汞、铅、镉、铬等。部分小型厂家生产的矿质磷酸氢钙含磷一般为13%-16%,含氟、铅、砷均不高,使用要安全一些。
    (2)添加剂不能对鱼类、亦不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不得采用国家禁止使用或尚未批准使用的一些添加剂。如激素类药物,尤其是甾体类化合物,对鱼可以达到非常明显的促生长效果,但是使用此类药物鱼容易患暴发型出血性败血症,长途运输容易造成鱼类大批死亡。
5.注意选择正确的生长促进剂
    生长促进剂主要作用是刺激鱼类生长发育,改善饲料利用率,降低饲料系数,增进鱼类健康。例如有的生长促进剂 是动物体内的一种固有物质,具有广泛的生理活性,在代谢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是多数细胞的能量底物,可以促进鱼类胃液、胰液的分泌,增强消化酶的活力,促进长链脂肪酸氧化而释放出能量,可减少蛋白质作为能量消耗,增加蛋白的合成。
(责任编辑:叶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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