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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鸡胸检出禁用兽药、猪肺检出瘦肉精

2019-03-05 16:07:46浏览:979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3月4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期公布20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大类12种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99批次。
   3月4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期公布20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大类12种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99批次。
 
  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猪肺检出沙丁胺醇,为:榆次马卫军生肉店销售的标称购自山西泽渝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猪肺,购进日期:2018年10月13日,沙丁胺醇检出值5.0 μg/kg。
 
  沙丁胺醇是一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瘦肉精”的一种,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属禁止在畜禽养殖和食用农产品中添加的药物,食用过量对人体危害较大。有些人摄入沙丁胺醇,会出现恶心、头痛、头晕、心悸、手指震颤等副作用。检出沙丁胺醇主要是在畜禽养殖中非法使用。
 
  另外,还有1批次鸡胸检出禁用药物。具体为:临汾市尧都区二孬海鲜店销售的标称购自汾西县朝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鸡胸,购进日期:2018年9月1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4.5 μg/kg。呋喃唑酮为广谱抗菌药,对常见的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有抑制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买到不合格产品。
 
      相关报道: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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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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