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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农机合作社农机置换暂行办法》

2019-03-13 13:37:36浏览:821评论:0 来源:农民日报   
核心摘要:  为规范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行为,提高农机装备利用率,黑龙江省日前出台《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暂行办法》,对农机

  为规范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行为,提高农机装备利用率,黑龙江省日前出台《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暂行办法》,对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等二手农机交易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等进行规定。依据《办法》,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可选择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按现值置换。价值有折损的,不再保持原值。

  为保证置换价值的公平合理以及便于置换实施,《办法》规定:农机合作社可选择评估机构对置换的农机装备评估作价;也可由双方协商对置换的农机装备评估作价,对协商评估作价的,应经农机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协商评估价格后,实施农机装备置换。进行农机装备置换等二手农机交易时必须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置换后由双方凭置换手续到当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农机装备置换后,农机合作社要更新农机装备台账,并填写农机装备置换登记报告表,向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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