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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15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2家永辉超市销售的蔬菜上不合格名单

2019-04-14 21:58:15浏览:167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4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食品抽检情况,通报了15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2家永辉超市销售的蔬菜上不合格名单。
    4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食品抽检情况,通报了15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2家永辉超市销售的蔬菜上不合格名单。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罗洪梅(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农贸市场126、127号)销售的韭菜检出氟虫腈超标,检出值为0.047mg/kg;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龙湖新壹街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检出值为0.96mg/kg;重庆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检出氧乐果超标,检出值为0.46mg/kg;熊成香(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农贸市场)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克百威超标,毒死蜱检出值为0.065mg/kg,克百威检出值为0.024mg/kg;潘成林(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农贸市场)销售的辣椒检出克百威超标,检出值为0.041mg/kg。
 
  根据《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氟虫腈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氧乐果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在芹菜、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
 
  不合格样品中还检出3批次韭菜不合格,分别由马明兵(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子溪苑综合市场70号)、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加州分公司销售,不合格项目为镉超标。
 
  镉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被镉污染的空气和食物对人体危害较大,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镉化合物不易被肠道吸收,但可经呼吸被体内吸收,积存于肝或肾脏并造成危害。《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镉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应≤0.05mg/kg。
 
  还有,4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分别为:北碚区茂阳副食店销售的豆芽、魏福冬(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盘龙新城盘兴路9号(盘龙汇农贸市场)9-081号)销售的黄豆芽、长寿区陈川维副食超市销售的黄豆芽、穆文友(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农贸市场)销售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另外,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五桥店销售的鲤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重庆市长寿区你我他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梁平县蓝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蛋(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号)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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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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