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源头控制。35个区县涉农区县全部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由区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严格区划管理。各级区县政府投入近9千万元,完成600家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到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
三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施145个总量减排项目,完成163万生猪当量污染治理设施工程整改,占三年目标任务49%,计划2017年全面完成。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开展《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五是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区县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机制,解决农业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