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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村民农田投农药防鸟 意外毒死八只山羊

2018-11-20 12:31:39浏览:13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导读:2014年农历三月,刘某为了防止鸟雀啃食玉米幼苗,在乡上一家百货门市购买了农药甲拌磷,农历四月初七(2014年5月5日)
   导读:2014年农历三月,刘某为了防止鸟雀啃食玉米幼苗,在乡上一家百货门市购买了农药甲拌磷,农历四月初七(2014年5月5日),他听说村民刘某某家的山羊进入那块玉米地,8只山羊被毒死,具体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年过六旬的刘某,是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四道河则村村民,从小没有上过学,一直在家务农。

  2014年农历三月,刘某为了防止鸟雀啃食玉米幼苗,在乡上一家百货门市购买了农药甲拌磷,然后将玉米粒和甲拌磷搅拌均匀后,投撒在村里东大滩自己种植的玉米地里。“我担心鸦雀吃玉米地的幼苗,就在其中一部分玉米地里撒了拌有农药甲拌磷的玉米粒。”刘某说。

  然而,令刘某没有想到的是,农历四月初七(2014年5月5日),他听说村民刘某某家的山羊进入那块玉米地,8只山羊被毒死,刘某某的妻子郝某也因为抢救中毒的山羊被农药呛得住了院。

  据郝某称,5月5日下午,她家山羊跑出羊圈,有些羊在刘某种植的玉米地里吃了玉米粒后,开始口吐白沫,陆续有8只山羊死了。“当时,我急着抢救中毒的山羊,自己也被呛得中毒了。”郝某说。

  榆阳警方经过对现场玉米粒进行检验后,证明刘某种植的农田内的玉米粒中含有甲拌磷成分,而被毒死的8只山羊经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7371元。另查明,案发后,刘某与郝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郝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000元。

  5月21日,刘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26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刘某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具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郝某的经济损失,得到郝某的谅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榆阳区人民法院以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法官点评:每年春播时节,农民为了防止老鼠、麻雀等啄食已播下的种子,或者啃食幼苗,都会在农田撒伴有农药的作物种子,这种投毒的行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农民在防止农害时,不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危害公共安全或对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更多最新三农资讯、农药使用技术、农业技术支持及农药中毒事宜敬请关注中国最大的农药信息网查看。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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