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旅游参团常遇到的霸王条款怎么办

2019-02-11 19:24:31浏览:51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暑期是旅游旺季,也是旅游纠纷案的暴增期。专家梳理出较为普遍的8类霸王条款,提醒外出旅游者避免落入旅行社的合同陷阱。 

  暑期是旅游旺季,也是旅游纠纷案的暴增期。专家梳理出较为普遍的8类“霸王条款”,提醒外出旅游者避免落入旅行社的合同“陷阱”。

旅游参团常遇到的霸王条款怎么办

  旅游“霸王条款”之一: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提醒: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游“霸王条款”之二:因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提醒:对于战争、政变、罢工、自然灾害、飞机故障、航班取消等不可抗力事件,《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旅行社会把交通延误列为不可抗力,这就扩大了旅游经营者的免责事由范围,加重了旅游者的负担,有违公平原则。

  旅游“霸王条款”之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提醒: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并在旅游者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旅行社不履行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也应对旅游者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霸王条款”之四:地接社调整行程后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提醒:旅游者与地接社协商一致、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应退还旅游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责任,归因于地接社的,旅游者既可要求地接社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霸王条款”之五: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提醒:根据《旅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旅客享有旅游合同的任意转让权,旅游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旅游“霸王条款”之六:单男单女享用单人间要补齐房价差。

  提醒: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旅游经营者自行承担,而不得转嫁给居住单人房间的旅游者。

  旅游“霸王条款”之七:游客因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游客要承担违约责任,收取100%违约金。

  提醒:《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旅游“霸王条款”之八:旅游线路不成团,旅行社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改线或退款,不作任何赔偿。

  提醒:《旅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因此,除非旅游者同意改期、改线,否则,旅行社除全额退回团款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

  建议,当在旅行时遇到这8类“霸王条款”,向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和朋友结伴旅行的10个黄金守则

上一篇:

湖南3月份有哪些地方好玩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