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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在朝阳区率先试点“网约护士”

2019-02-14 18:47:43浏览:870评论:0 来源:互联网   
核心摘要: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试行“互联网+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聚焦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6个试点省市是人口较多、老龄化较严重,“互联网+”管理和政策方面都比较成熟的地区。

  据了解,作为试点之一的北京前期已发布相关文件,试点方案正在制定,目前打算在朝阳区进行试点,同时也正在向其它区征求意见,如意愿强烈、条件成熟也可纳入试点范围。

  北京提出,医疗机构是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的服务主体,想要开展该服务,需要医疗机构、信息平台、从业护士三方具备资质。医疗机构需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发证机关申请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登记后可在发证机关辖区范围内开展。而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经专家论证,北京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18版)》,其中列入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导尿管留置更换、压疮护理等需求量较大的服务,也有母婴护理、灌肠、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内容。

  并不是有需求就能实施。在北京,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前,要对患者的护理需求、健康状况、既往史、家居条件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其中,如涉及药品,需有在北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在北京市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且经药师审验合格。不得涉及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

  此外,上海、浙江等地也在制定相关方案。(央视记者郑晓明)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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