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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严重不良反应 国家药监局决定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

2019-02-15 18:08:37浏览:62评论:0 来源:互联网   
核心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呋喃唑酮为杀菌剂,具有较广的抗菌谱, 最敏感菌为大肠杆菌,炭疽杆菌,副伤寒杆,痢疾杆菌,肺炎杆菌,伤寒杆菌对之亦敏感,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 央视记者 余静英 )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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