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长青:关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重要申明

2019-02-17 20:53:50浏览:84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以严格自律,诚信规范经营为发展宗旨。长青中国对于市场发展有着严格的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以严格自律,诚信规范经营为发展宗旨。长青中国对于市场发展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市场人员,一经查实,将会予以严厉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会与其解除合同。由市场人员的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纠纷,造成公司声誉受损的,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为进一步规范市场推广行为,长青中国在此重申:  1.禁止恶意冒用长青品牌,进行非法招商,欺诈消费者和创业者;  2.禁止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疗作用或效果;  3.禁止向危重病人推荐产品,向顾客尤其是疑难杂症患者承诺或保证使用效果;  4.当个别顾客使用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时,禁止以“排毒反应”、“调整反应”、“好转反应”等解释诱使其继续使用甚至加量使用产品;  5.禁止完全脱离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功效范畴,胡编乱造产品功效虚假宣传;  6.禁止以直销经营活动为嫁衣,以股权激励、数字货币、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违法活动。  长青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诚信经营,自律规范的核心价值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

(责任编辑:豆豆)
下一篇:

与时代同行,隆力奇筑梦2019

上一篇: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周祥祺一行调研安发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
卡图巴量子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