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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联合督导组赴贵州,肯定其创新监管模式

2019-03-28 21:01:11浏览:472评论:0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核心摘要:  3月20日至22日,根据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相关安排,第十二联合督导组由药监局徐景
  3月20日至22日,根据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相关安排,第十二联合督导组由药监局徐景和副局长带队,对贵州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第十二联合督导组赴贵州,肯定其创新监管模式


  督导组先后赴遵义、贵阳两市,通过听取贵州省及两市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暗访监测等方式了解贵州省“百日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在遵义市,实地检查了安利(中国)遵义分公司、正和祥药业零售门店等4家公司;在贵阳市,实地检查了北京华联超市宅吉店、阜康堂医药公司等3家公司;同时,对两市部分药店、保健品店的经营行为开展暗访,对电视频道、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广告内容进行监测,多方面、多角度督导了贵州省“百日行动”的工作实效。
  徐景和副局长代表督导组对贵州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前期工作给予肯定,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在工作中能强化联动执法、曝光典型案例、查处成效突出,特别是能创新监管模式,研究使用大数据分析,对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站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高度着力做好该项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在日常监管中要把产品与服务、产品与信息、产品与行为、线上与线下监管结合,组织专家认真分析、研究,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解决,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积极反馈。三是要狠抓大案要案、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各市县的督导,把案件查处到位,处罚到人,要对违法分子产生强力震慑。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社会共治,要探索信用惩戒、风险防控、大数据研判等多种监管模式,增强社会共治的理念,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药监局和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第十二督导组的督导工作。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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