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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安行百万保险计划产品介绍:意外保障+满期返还(附案例)

2018-11-30 10:46:13浏览:399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产品组合 主险:东吴安行百万两全保险附加险:东吴附加安行百万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岁缴费期间:5年、10年保险

产品组合

主险东吴安行百万两全保险

附加险:东吴附加安行百万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岁

缴费期间:5年、10年

保险期间:25年、30年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主险和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的一定比例给付,合同终止,具体比例如下:

18-40岁:160%;41-60::10%;61岁以上120%

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鲜期届满被保险人生存,按主险和附加险已交保费的110%,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乘坐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附加险的100倍的基本保额。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公司上下班班车时遭受意外伤害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100倍。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乘坐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事故,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00倍。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上述意外的情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10倍。

意外伤残保险金:分为交通意外伤残和一般意外伤残,交通外伤残按对应该伤残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 0倍,一般意外并按对应该伤残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

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发生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实际医疗费有社保100%赔,无社保赔80%.累积给付金额为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10倍。,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后,该责任终止。

案例演示

30岁的吴先生购买了东吴安行百万保险计划,包括东吴安行百万两全保险和东吴附加安行百万意外伤害保险,10年交、保30年,保费主险1244+附加险767元,一共是2011元,保障利益如下: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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