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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中韩人寿盘古定期寿险(爱如山优选定期寿险)产品介绍

2018-11-30 11:51:20浏览:962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产品条款】主险:中韩爱如山优选定期寿险附加险:中韩附加爱如山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三种版本】标准

【产品条款】

主险:中韩爱如山优选定期寿险

附加险:中韩附加爱如山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三种版本】

标准无豁免责任:健康告知5条

标准附加豁免责任:健康告知7条

健康优选版:健康告知10条(保费约为标准版的9折)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0周岁。投保人可以为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投保,但必须获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10年、20年、30年、至60周岁、至7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30年

保额限制:

18-40周岁:一类城市可投保保额最高为200万,二类城市最高为150万,三类城市最高为100万。

41-50周岁:一类城市可投保保额最高为100万,二类城市最高为60万,三类城市最高为50万。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宁波、杭州、南京。

二类城市:各省省会(不含拉萨)、直辖市及规定的部分地级市。

三类城市:中国大陆除上述地区外的城市。

【保险责任】

一、主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的,给付100%基本保额。(因意外伤害导致保险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主险等待期为90天,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全残无等待期;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二、附加险:

重大疾病豁免: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确诊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主险及附加险剩余未交的保费免交,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豁免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原因确诊合同约定轻症疾病,主险及附加险剩余未交的保费免交,合同终止。

附加险等待期为90天,等待期内①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②因导致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相关疾病或症状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险终止,退还本附加险已交保费。

【责任免除】——仅4条

责任免除就是保险公司不赔的范围,因此责任免除是越少对消费者越有利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山村总结】

定期寿险本身保费就比较便宜,中韩盘古定期寿险健康优选版的保费已经击穿市场底价,重点在于责任免除少、健康告知少、可附加被保险人轻症/重疾豁免。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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