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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新品】太平洋百病无忧保险计划保什么?怎么样?怎么买?

2018-11-30 12:05:43浏览:44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产品组合】 太平洋百病无忧保险计划主险:太平洋百病无忧两全保险附加险:太平洋附加百病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

【产品组合】

太平洋百病无忧保险计划

主险:太平洋百病无忧两全保险

附加险:太平洋附加百病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90天-50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交费期间:5年、10年交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180天

备注:以上各项主附险一致。

【产品亮点】

1、保障充足,架起人生保护伞:在享有高额疾病保障的同时,寿险保障亦享有已交保费的150%。

2、高龄意外保障,呵护长久:最高投保年龄50周岁,最高可保障至80周岁,覆盖人生意外和疾病风险高发阶段。

3、满期返还保费:满期返还主附险所交保费的150%,实现风险保障与财富守护的双赢。

4、保障全面,治病无忧:覆盖100种重疾和50种特定疾病,重疾不分组,确诊即陪,特定疾病多次赔付,保障全面,治疗更放心。

【保险责任】

一、等待期内全残/身故/确诊重疾,给付主附险已交保费,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二、意外伤害或者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主险:

1、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合同期满仍生存,满期保险金=(主险保费+附加险保费)×150%,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岁前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附险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二者较大值;18岁后身故或全残,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保费+附加险保费)×150%,合同终止。

附加险:

3、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重疾不分组,确诊即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额,同时主附险合同终止。

4、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50种轻症不分组,每种可给付1次20%附加险基本保额,累计3次为限,没有间隔期,第3次给付完成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5、保险费豁免:初次确诊特定疾病,即免交确诊日后主附险各期保费,豁免部分视为已交,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重疾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其中重疾保险金给付后不再承担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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