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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溺亡真相曝光 男孩游泳溺亡保险赔多少

2018-11-30 13:24:27浏览:5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导读:7月15日下午1时许,周至县二曲镇渭旗村12岁的男孩康康骑着自行车出门,到了晚上还没回家。这可急坏了家人,连夜寻找无果后
导读:7月15日下午1时许,周至县二曲镇渭旗村12岁的男孩康康骑着自行车出门,到了晚上还没回家。这可急坏了家人,连夜寻找无果后,其父王新苗到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了案。在警方调查的同时,家属发动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寻找,周至、咸阳、西安,能想到的地方几乎都想到了,可就是没有康康的任何消息。期间,家属还向康康在村里的玩伴们打听,但大家都说没有看到过他。

7月15日下午,周至县二曲镇渭旗村12岁的男孩康康骑着自行车出门玩耍时却一直未归,于是其父母就报了警。经过23天,一当事孩子才称康康已经溺水身亡了,由于他们一群人没有救援成功,就隐瞒了这件事,并将康康的自行车和拖鞋沉入水底,衣服也扔进水坑。

康康自从7月15日下午出去玩耍后就一直未归家门,心急的父母无奈之下只好报了案,经过23天的寻找,才发现孩子的尸体,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而随行的一名小伙伴看到尸体后立即交代了事情经过,称康康溺水身亡后,他们害怕就只字未提。

据悉,康康失踪后,其父亲曾向着4名孩子询问过很多次,但得到的答案都是:“他们4人当日下午一起去沙河钓鱼了,康康没去。”警方知道后立即对这4名孩子进行了传唤调查,他们分别是16岁的张某、15岁的霍某、12岁的朱某和11岁的王某。警方了解到,康康玩水时溺水,孩子们救援未果,因为害怕,就一起将康康的自行车和拖鞋压上石头沉入水底,并商议回去后对谁都不说。

专家认为,孩子在遇到危险时害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或者通知家属进行救援,而不是离开,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孩子对生命的漠视,希望能够教育孩子尊重生命。

警方初步调查是溺亡,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并将对康康进行尸检,如果构成刑事案件,就会立案调查。

【孩子溺水死亡保险最高赔多少?】

法律规定,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保监会对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规定,最高为10万元,如果是购买多份保险的,总额不得超过限额。

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根《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保监会规定保险限额最高为10万元,而且是累计限额。

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将统一调整为10万元。

10万元的限额是指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累计限额,也就是说,如果购买多份保险,各个保险公司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限额。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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