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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庭财产上把“安全锁”

2018-11-24 20:38:49浏览:70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近些年来,国内市场上消费型险种的保单销售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尴尬境地中,尤其是目前家财险的市场现状,更是令人担忧。  家
  近些年来,国内市场上消费型险种的保单销售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尴尬境地中,尤其是目前家财险的市场现状,更是令人担忧。

  家财险为何在中国遭遇“冷眼”?据有关专家分析,一方面是市民对投保家财险的必要性认识还不足,另一方面,有人觉得家财险对保户来说实惠不多,在扣除免赔额后,实际可能赔不了多少钱,而且理赔手续繁琐。

  其实,投保家财险,不过是花钱买个安全,以防万一。它不是投资手段,不能用划算不划算来想问题,而要从家庭财产安全的角度来做个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年只需交200-300元保费,即可获得所需求的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总保额≠理赔额

  “总保额达35.6万元,年保费仅220元”———在选择家财险的时候,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诱人承诺。但请注意,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张先生年前刚住进新装修的房子,经朋友强力推荐花了440元购买了两份平安保险的“吉祥三保A款”家庭保障产品。天有不测风云,假期全家出游时,小偷趁机光顾,不仅损坏了门、窗,还将他家中现金、珠宝、服装洗劫一空,损失惨重。正当张先生万分懊恼之时,想到了购买的家财险保单。最终,张先生所买保单中含有2.4万元盗抢险责任,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保险公司迅速予以理赔。

  其实,在张先生购买的这款产品中,仅“家庭财产损失保障”一项的总额度就为20.7万元,但为什么张先生家里出险后,只拿到了2.4万元的理赔款呢?

  专家告诉我们,家庭财产保险是分项承保、分项理赔的。张先生家里发生的风险经核定属于“盗抢险”,所以最终的理赔金就是每张保单1.2万元,共2.4万元。另外,保户在投保时还应注意,各类财产都有自己的保额:房屋的保额是房屋的实际价值;家具、家电的保额是其对应的实际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类财产的损失赔偿要以其自身的保额为限。

  走出家财险四大误区

  家庭财产保险虽然并不复杂,但还是由于缺乏保险常识,在申请投保、持有保单和后期理赔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区。

  误区一:家庭财产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是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如果在投保时你向保险公司申请的保额高于财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部分是无效的,多出的保费也是白交。

  误区二:标的发生变化不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标的随时可能遭遇风险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对涉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变化等相关内容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征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误区三:投保后就可高枕无忧。有一些保户认为,投保后,危险都交给保险公司了,自己就开始有些麻痹大意。然而根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参加保险的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此外,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派专人现场核保定损,清点确认损失。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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