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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食疗得规范

2018-12-10 19:01:16浏览:923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中药房主任 程华尧近日,网络媒体报道了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一户人家食用草乌炖猪脚,并邀请亲朋好
广东省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中药房主任 程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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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络媒体报道了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一户人家食用草乌炖猪脚,并邀请亲朋好友一起聚餐,结果造成6人死亡的惨剧。其实,这并不是一起偶然发生的事件。据考证,云南、四川一带由于特殊的环境和气候因素,一些群众有食用加工后的乌头类药物的习惯,用以抗寒祛湿。但对于如何食用、如何加工、服用多大剂量是安全的,普通群众并不知晓,所以,随意食用该类药物非常容易中毒。

  《中国药典》规定,生草乌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28种剧毒中药之一,加工炮制后用量仅1.5~3克,禁止随意滥用。但为何依然有人可以大量购买使用,还错误地当做食疗用品呢?毫无疑问,对于中药的科学使用,很多群众仍然存在着不少错误认识和盲区,能够做到正确食疗保健的并不多。他们常常道听途说、误听误信,随意选择各种中草药来滋补强身。例如有人用大量人参来补气,导致发生“人参滥用综合征”;有人用鹿茸、鹿血来补肾,结果造成鼻腔流血,甚至有小儿发生性早熟等不良事件。

  “是药三分毒”。“毒”乃药物具有的固有属性,即寒热温凉的偏性。每一种药物(包括药食两用的中药)都具有一定的偏性,若不辨寒热,盲目使用中药用于治疗或保健,极容易产生不良反应。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通过媒体等多途径加大对中药毒性知识的宣传,邀请经验丰富的中医药专业人士指导人民群众合理使用中药,预防疾病和保健强身。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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