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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人寿新惠保重疾医疗保险组合计划怎么样?好不好?附投保案例

2018-11-30 11:32:50浏览:6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产品名称】百年人寿新惠保重疾医疗保险组合计划主险:百年新惠保定期寿险附加险:百年附加新惠保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投保须知】

【产品名称】

百年人寿新惠保重疾医疗保险组合计划

主险:百年新惠保定期寿险

附加险:百年附加新惠保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55岁

保险期间:10年、20年、30年、保至70岁/100岁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30年

等待期:180天

基本保额: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职业类别:1-6类

免赔额:0元

【产品亮点】

1、保障全面:无论意外非意外导致的身故/全残,皆赔付保额。

2、线上免体检:线上投保,无需体检,省时省心,最高保额可投100万元。

3、重疾种类全:10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最高可获赔100万元,0免赔额,有社保100%赔付,无社保也陪70%。

4、重大疾病豁免保费: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即免交余期未交保费,合同依然有效。

【保险责任】

一、无论是主险还是附加险,等待期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发生保险事故均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主险: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岁前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二者最大值,18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附加险:

2、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因初次确诊100种重疾中的一种或多种而在认可的医院的普通医疗部接受治疗的,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包括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

3、重大疾病豁免保费: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后,豁免重大疾病确诊日后余下各期的主附险合同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投保案例】

时先生今年30岁,某婚纱店职业摄影师,有社保,投保了百年新惠保重疾保险组合计划,保额50万元,30年交,保至70周岁,年交保费4487元。3年后,时先生不幸确诊肺癌,首次化疗花费2.5万元,在扣除当次就诊时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共计1.3万元后,保险公司赔付剩余的1.2万元,并豁免剩余未交保费4487×30-4487×3=121149元。6年后,时先生不幸身故,在3年终,时先生一共获赔35万元医疗费用,身故后将获赔50-35=15万元保额。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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