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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意外身故 保险理赔11万

2018-11-25 13:25:47浏览:40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日前,中国人寿(601628)湖北省麻城市支公司为因意外身故的小学校长黄某的受益人赔付了111830元。   2009年10月30日晚饭后,

    日前,中国人寿(601628)湖北省麻城市支公司为因意外身故的小学校长黄某的受益人赔付了111830元。

  2009年10月30日晚饭后,麻城市某小学校长黄某同妻子在公路旁散步时,被一辆行驶的摩托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黄某生前先后于2005年3月28日投保了国寿鸿丰两全保险,趸缴保费1万元;2009年5月13日购买了农村小额保险和安心银卡B各一份,各缴保费30元和100元,保险期限1年。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国寿麻城支公司迅速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黄某在散步途中遭意外身故属保险责任范围,按照所投保的险种合并计算,应获得111830元的赔付。于是在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后,国寿麻城支公司迅速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兑现了足额理赔款。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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