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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坑吞命赔偿120万 公众责任险形同虚设

2018-11-25 13:43:57浏览:26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4月初北京发生行人坠坑事件,当事人杨某行走时,路面突然坍塌,掉入坑中,被热水烫,抢救无效,身亡。4月22日,杨某家属与三

   4月初北京发生行人坠坑事件,当事人杨某行走时,路面突然坍塌,掉入坑中,被热水烫,抢救无效,身亡。4月22日,杨某家属与三方事故责任方(北京热力集团、物华大厦开发商万华置业、东方大洋物业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获赔120万元。山村网跟踪报道发现,事故责任方之一的北京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虽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但在处理事件赔偿过程中,并未要求保险公司参与理赔。

   事实上,“热水坑吞命”并非公共空间发生事故的个案。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自动扶梯突发故障,13岁男孩遇难;2012年4月7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名妇女被漏电电线杆夺去生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风险防范如何引入公众责任险,如何运用公众责任险,已成为包括政府、企业、保险公司在内多方共解的议题。   120万元赔偿方案定   事件四方关于赔偿的谈判,因为有政府部门的介入,并未要求保险公司参与   据笔者了解,120万元的赔偿方案中,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0万元。考虑到杨某的孩子刚满周岁,在政府协调下,三个责任方每方再支付10万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补助费用。在事故责任分配上,热力集团占六成,其余两家共占四成。据相关媒体报道,近4个小时的赔偿沟通中,杨某家属情绪一度失控。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上述事故中的责任方之一北京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曾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公司”)投保过公众责任险,且事故发生时正处于保险期间内。   “目前,安监局还未给出事故的责任认定报告,所以我们还没有开始申请理赔。”北京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5月2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尚不知保险公司能否进行理赔,因热力管线的产权及管辖问题可能会成为理赔障碍。但他预计,最终的责任认定可能与赔偿时定下的60%的责任比例大体相同。   而笔者从承保单位国寿财险公司也了解到了相关细节。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事件四方关于赔偿的谈判,因为有政府部门的介入,因而其客户北京热力集团并未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但他强调,以往各类事故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客户都会在出险后主动要求保险公司参与赔偿协商,但这次事故显然有些不同。此外,对于保险合同中设定的事故受害方单人赔偿限额,该负责人一再表示,因涉及他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因此不便公布。   但另据笔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国寿财险在该保险合同中所提供的单人赔偿限额足以弥补热力集团在120万元赔偿中所要承担的60%责任部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最终理赔条件满足,热力集团对受害者的赔偿或将由保险公司买单。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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