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那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要注意什么,未按时年检保险公司能否拒赔?请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未按时年检遭拒赔
被保险人王明刚将其一辆跃进牌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限额1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交付保险费1890元。后该车在淮阴境内因占道行驶与另外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两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明刚负全部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近15万元。事故结案后,王明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理赔人员在审核索赔材料时发现该车辆没有按时参加年检,并请车辆管理部门出具了相关证明。保险公司向王明刚发出拒赔通知书,理由为:被保险人违反车险条款关于“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的规定。王明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保险人王明刚驾驶的机动车未按时检验,根据保险监督机关颁发的车险条款的规定,原、被告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造成保险合同无效系被保险人王明刚的过错所致,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从而驳回了原告王明刚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王明刚在接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没有提起上诉。此案最终以保险公司的胜诉而告终。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 1
- 2